与公安机关联合整治违法改装电动车。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加油站加气站专项检查。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联合公安机关共同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案件。
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带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近年来,昆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着力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贯通协同,打击商业贿赂,守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民生领域安全。
为了使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有效衔接,相关部门制定了《昆明市纪检监察监督执纪执法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建立四项机制,形成行纪监督合力。办法提出,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市场监管部门将查处的食品、药品、商业贿赂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及时通报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涉嫌行贿、受贿的市场主体,以及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缺失、监管缺位等问题;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及履职不力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监委管辖的商业贿赂案件中,符合特定情形的违法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罚;建立措施配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可商请市场监管部门在查询市场主体信息、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多方面予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可商请纪检监察机关对行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以及对说情、打招呼等违法干预行政执法、办案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建立协同惩戒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惩戒、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社会信用惩戒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形成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法实施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互移案件线索52件,协同监督检查和办案34次,对6家行贿市场主体进行了纪法惩戒和信用惩戒,有力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为了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昆明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办法》《昆明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行刑无缝衔接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正向、反向无缝衔接,提高执法司法质效,打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违法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且情况紧急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派人联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开展现场快速检测、产品抽样、提供专业知识意见等,公安机关依法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措施,双方努力实现信息联合、手段联合、法规联合。对案情重大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协同商请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共同协商。公安机关自行发现的不构成犯罪且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经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后公安机关审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察机关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建议,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电子政务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情报信息的共享,定期互相通报情报信息,做好案件线索和情报信息的会商研判工作,重大紧急情报信息在获取后及时通报对方。近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办案163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违法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市级行政部门之间也加强了协同联动,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校园食品安全,市场监管联合教体、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全市立案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49件、曝光违法典型案件12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9件。紧盯群众用药安全,市场监管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共查办“两品一械”违法案件1258件,货值1809.3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91件、刑事立案2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1人。关注“小计量、大民生”,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检查集贸市场、商超1100余家,查处不合格电子秤349台,捣毁制售“鬼秤”窝点2个,涉案电子秤94台。
“行政、纪检、刑事三方贯通协作,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执纪执法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监管为民理念,进一步健全各部门间的贯通协作工作机制,打击商业贿赂,惩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违法犯罪,守护好民生福祉。
云报全媒体记者 姜定才 通讯员 陈俊民 郑俊霞